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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两会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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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社丽水市委会副主委、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车辆假牌套牌行为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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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浙江日报》记者前往“两会”会场采访全国政协委员、社丽水市委会副主委、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一见到记者,他就把手机递了过来:“先请你看一段视频。” 这段名为“北京天宁寺一小轿车闯卡疯狂逃跑”的视频,如今在网上传得正火。视频显示:3月8日10时50分,西二环天宁寺桥内环主路,设卡交警拦住一辆红色奇瑞QQ轿车,要求司机接受检查。但司机不听劝阻,反而加大油门左突右绕,几次险些将交警撞倒,最后被强行拦停。 雷后兴说,“你知道这个司机为什么这样大胆?因为他开的是一辆套牌车。” “假牌套牌车已成为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并且一旦肇事就逃逸。”这些年,雷后兴一直在关注伪造、变造和买卖机动车牌证现象,“这类车肆意违反交通法规,如闯红灯、变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有的甚至用于从事贩毒、抢劫等犯罪活动。” 据统计,2013年我国查处伪造、变造和买卖机动车牌证达21万起。为什么假牌套牌多发?雷后兴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威慑和遏制违法冲动。根据现有法律,假牌套牌车如果没有合法来源,才会被依法罚没;有合法来源的车,车主一般只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人们对假牌套牌车深恶痛绝,须从根本上打击和遏制。”雷后兴建议,应将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入刑,增设“伪造民用车辆号牌罪”。同时,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车主躲避交通监管或逃避法定义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甚至没收车辆、终身吊销驾驶证,使不法分子不敢伪造、变造和买卖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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