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主席 罗豪才 2006年5月27日 摘自《人民日报》
坚持把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与充分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发展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我们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致公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收集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问题的民主协商,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动员和引导致公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开展民主监督,通过人民政协等渠道,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政治监督,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依据。 坚持把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与切实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事业巩固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学习好、贯彻好两个《意见》精神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检验我们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完全统一而努力奋斗;要深入贯彻落实致公党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参政党的若干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世情、国情和多党合作事业内部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大力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新形式、新路子,创造更多的新方法、新经验,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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