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征兵政策作出调整,此次征兵政策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兵时间的调整。从2013年起,将全国征兵时间从冬季调整至夏秋季;二是与往年相比,今年把所有大学生都作为征集对象,包括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三是今年对大学生(包括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提供诸如学费补偿、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国有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招录等更多优惠政策。这对鼓励更多高素质青年投身军旅、提升军队战斗力、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问题和不足暴露出来,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时间上存在冲突。征兵时间与大学招生时间有所冲突,8月1日开始征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正是全国本专科院校的招生时段,大量应届高中毕业生忙于填报志愿、等待录取,把通过并获得高校的录取摆在更重要位置,往往无暇顾及征兵入伍事项。另外,9月5日即开始起运新兵,大多数大专院校往往尚未开学,新生尚未登记注册学籍就要参军入伍,在时间上产生冲突,对于在校学生而言,这个时段恰逢假期,也给学生和学校带来不便。 二是优待金及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目前的政策规定,大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每年不低于2.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目前尚未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给多给少取决于地方财政水平。对于从财政困难的欠发达地区到大中城市入学的学生而言,在学校所在地入伍,能够享受到更高的优待金和补助,导致欠发达地区征集大学生新兵难。 三是征兵指标存在地域性的差异。省军区今年把征集大学生入伍作为征兵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指标之一,明确要求杭州、宁波等地的指标约为30-40%左右,丽水市为25%,即入伍大学生占当地入伍新兵的百分比,指标基于各地适龄青年基数计算。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大专院校大多集中于大中城市,大多欠发达地区成为生源流出地,再加上补偿标准的差异和就近入伍的便捷性等一系列因素,一些大学生直接在学校所在地参军入伍,给欠发达地区完成征兵指标带来一定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协调保障。要及时建立和完善与新的征兵政策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协调保障机制,例如,对于入伍的大学新生,可以出台有关规定,允许新生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与兵役机关为入伍大学生做好学籍保留等后续工作,切实消除大学生入伍的后顾之忧。 2、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要从征兵工作的全局出发,兼顾各方,把征兵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统筹好、协调好。例如,《兵役法》第51条规定,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义务兵家庭优待也是国家民生工程的组成部分,对于各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补助存在的差异,建议将义务兵优待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各地统一标准。对于征兵指标,应该在科学计算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下达指标任务。 3、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新形势下征兵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一方面受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部分适龄青年忧患意识不足、国防观念淡化,参军热情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适龄青年对征兵政策不熟悉所产生的畏难情绪。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也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举措。对于知识水平较高的大学生,宣传上要实事求是地向他们宣讲有关政策。在具体工作上,要转变过去老一套的思想观念,打造一站式征兵,借助信息化技术,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系统,主动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兵役机关的服务水平。 (反映人:365bet下载手机版_Bets365_365速发登录入口社员、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松阳县(挂职)副县长沈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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